网站地图
  •  

    “电子商标”也要注册

     

    据了解,有些企业经常收到一些陌生公司发来的《网络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协议》或《网络商标注册服务协议》,告知企业的“电子商标”需要进行注册或注册已到期需要延期交费等等情况。
    那“电子商标”是什么?和“商标”有什么区别?
   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,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,其使用与注册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是有关商标的最基本的法律,其中并没有“电子商标”的概念。“电子商标”不是法律用语,与《商标法》所规定的“商标”没有任何联系。
    那一些人所称的“电子商标”到底是什么呢?
    其实,“电子商标”可以理解成互联网领域的商业标识,一般就是我们常说的域名。但它和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商标没有什么联系。商标可以注册,域名也可以注册。
    举例来说,一家名为百里挑一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“百里挑一、“1%”或“1percent”可能都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,现公司拟开发一个公司网站www.1percent.com,但网络上已经有www.1percent.com网站了,那就说明1percent.com作为域名已被他人注册,虽然1percent作为该公司的注册商标,但别人依然可能会使用1percent来注册域名。从这一点来看,将企业的一些商标注册为域名也是有一定必要的。
    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。”而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部发布的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(七)项规定:“域名注册服务机构: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,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、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。”
    商标局是法律规定的唯一的商标注册机构;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向社会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,没有受理审核“电子商标”注册申请的职能。
    网络上一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利用“电子商标”、“网络品牌词”、“网络商标”等概念招揽域名注册业务或者其它类似问题,本质上和商标没有关系。域名归域名,商标归商标。域名注册并非必须,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出选择,希望广大企业提高警惕,防范一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此为理由行欺骗之实。

      


全国服务热线:400-75-12366!

联系电话
QQ咨询
在线咨询
电话咨询
联系我们:
全国服务热线:40075-12366
深圳福田咨询:0755-61621666
深圳龙岗咨询:0755-28329526
深圳宝安咨询:18128805744
深圳龙华咨询:18128805745
广州咨询:020-36680663
武汉咨询:18995606896
贵阳咨询:0851-4116470